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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4 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通知:条件、时间及注意事项

来源:网络整理 2024-08-08 10:11:55

个人考生:

我省2023年4月份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周六、周日)举行,现就本次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生活、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受教育程度,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台同胞、华侨和外国人也可以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2. 报名时间

1. 报名时间

新生报名时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2:00;

正式报名时间:2月24日10:00至2月27日17:00。

2. 报名时间

考生报名时间:3月2日14:00至3月5日17:00;

缴费时间:3月3日10:00至3月6日17:00。

三、报名程序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注册手续,方可选择报考课程;已经注册新生、取得准考证号、个人信息齐全的考生可直接报名参加考试(注册流程见附件2)。

1. 新生报到

新生报到分为预注册和正式注册两个阶段。

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在【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需输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考生将获得一个唯一的预报名号,该预报名号当期有效。预报名成功后,考生还需完成手机绑定后方可正式报名。请考生妥善保管自学考试考号和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也不要将自学考试考号和密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将全程线上进行,考生须凭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ID:gdsksy)进行正式报名(具体操作见附件3)。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一个唯一的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为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比对在内的所有自学考试业务。

3. 注册须知

(1)报名时,请在网页上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等),如信息填写错误,将导致省考试院小程序人脸识别失败。信息填写错误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自行更正。

(2)请正确绑定自己的手机号,请勿随意借用他人手机号,绑定不正确将会影响课程报名。

(3)已上传照片的新生请及时登录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前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核结果。

(4)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生成准考证号并完成正式报名;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根据系统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因面部特征变化无法上传照片或报名信息(含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应及时与我办联系,通过指定渠道完成正式报名。2月27日后不再受理报名。

(5)预登记号码仅限本期有效深圳自考网官网,以前期的预登记号码不可使用。

2. 考生报名

1、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考生报名】通道报名并在线支付。如考生报名时未绑定联系手机,须先完成手机绑定后方可报名考试。已绑定的手机如需修改,可通过报名菜单栏中的【手机绑定】功能解除绑定并重新绑定。如无法自行解除手机绑定,可到我院一楼招聘服务大厅办理解除绑定。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应情况选择报名考区,每位考生每门考试只能报名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保存或修改报名信息时需进行短信验证,确认考生报名操作。报名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讯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试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前,务必仔细核对所选考区及报名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及报名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随意增删改。确认报名后网上支付的报名费一经缴纳,恕不退还。 缴费后考生需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确认报名是否成功深圳自考网官网,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我处联系,避免因停电、网络拥堵等原因而错过报名和缴费。

由于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至4月1日或2日举行,本次考试报名时间早于延期后的1月自学考试开考及成绩公布时间,因此请考生综合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务必慎重选择2023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名课程。

2.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考办函〔2018〕11号)要求,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未留照片的考生,须在新生报到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厅一楼招生服务大厅补拍照片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留有身份证号、姓名等其他信息的考生,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到我厅完善个人信息,经省考试办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3.报考2023年4月份自学考试但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将不纳入自学考试诚信申请档案,但可按规定正常报考下一届自学考试。

4. 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于考试前10日内登录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会注明考试各科目的座位信息。准考证采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涂改或私自更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请考生在上述期限内及时打印准考证。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周至考试结束前来我院打印(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一楼招生服务大厅,联系电话:82181999)。

5. 考试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颁发的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外国人可携带相应证件参加考试报名)和健康信息申报表参加考试。

(二)各位考生须自觉遵守《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考生应于考试前五天每天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上如实申报自身健康状况(申报须知见附件5-1),填写《健康信息申报表》(附件5-2),每次考前提交。

(三)考生考试全程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等级口罩,按照我办和考点要求,积极配合人脸识别技术、人工身份证比对等身份核实工作。考生应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和疫情防控安排,不在考场随意走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场,不聚集。

(四)考生须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方微信及我处官网、官方微信发布的信息。

6. 业绩公告及复审申请

1. 业绩公告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5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并通过省教育考试局或深圳招生网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关注省教育考试局或深圳招生网官网相关信息。

2. 申请成绩复核

1.申请复核程序。在我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对某一科目的成绩有异议,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前往我市申请成绩复核,具体时间地点请留意我办发布的通知。成绩复核仅限于复核是否有漏分、漏分、错分、错分等情况,评分标准、评分规则、对答案评分严格程度的异议不属于复核范围。

2.复核结果通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专人复核试卷后,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如复核后发现成绩有误,也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寄送至考生报名时确认的邮寄地址);考生也可通过深圳招生网查询复核结果。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全国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关于<全国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中自学考试部分事项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尊重自己,诚实参加考试。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全国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违反纪律、作弊的考生进行严肃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如实记入诚信档案。对涉嫌组织作弊、代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依法进行考试。考生必须诚实参加考试。

考试违规处理预通知及违规处理决定将邮寄至考生报名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邮寄地址。考生亦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相关信息。

8. 其他事项

(1)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

(2)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期间,如需要考试机构提供合理便利,应于报考前持二代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我处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期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请。

(3)此处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及网站、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官方微信及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1.2023年4月份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点安排表

2.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流程图

三、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照相采集标准

5.关于2023年4月份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3 年 2 月 22 日

(市招生办咨询电话:0755-82181999,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

(深招办〔2023〕31号)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4月我市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_09.png

(深招办〔2023〕31号)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4月我市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_10.png

(深招办〔2023〕31号)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4月我市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_11.png

(深招办〔2023〕31号)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4月我市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_12.png

(深招办〔2023〕31号)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4月我市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_13.png

(深招办〔2023〕31号)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4月我市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的通知_14.png

附件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照采集标准

1、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浅蓝色背景)证件照片一张,照片须清晰完整,与申请人容貌相符,禁止对照片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形操作,禁止对肖像特征(如疤痕、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2、上下成像区域要求头部上半部分留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采集图像最小尺寸为192×168(高×宽),单位为像素。成像区域尺寸为48mm×42mm(高×宽)。

3、电子照片必须露出肩膀、耳朵、眉毛,衣着得体,不得穿与背景同色上衣,肖像清晰,表情自然,无明显畸变,面部无局部亮光,无背景边框。不得上传复印件、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头像照、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肖像应位于图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两边对称。

4. 电子照片中不得佩戴任何首饰。不得佩戴厚框或有色眼镜。眼镜不得有反光(首饰或遮挡面部特征的眼镜会影响测试期间的身份验证)。不得使用头饰(当符合宗教、医学或文化要求时,面部不得被遮挡或产生阴影)。头发不得遮盖眉毛、眼睛或耳朵。不建议化妆。

5、此照片将作为您准考证上的唯一照片,用于考试时人像识别比对及毕业申请照片审核,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影响考生考试及毕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5:2023年4月份广东省自学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广东省2023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生命健康和安全,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请各位考生了解以下防疫要求并予以遵守。

1. 考前健康管理

考生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健康防护,考前非必要不得离开考场,非必要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会,外出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人际交往中保持安全距离。

2.填写健康申报表

考生须在考试前5天进行自我健康观察,并每天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上如实填报自身健康状况(填报须知见附件5-1),同时须在考试前5天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见附件5-2),并在每次考试时交送考点工作人员。

3. 参加考试

(一)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在考试开始前60分钟到达考场(请留意考场公布的进场时间)。若考生在自我健康观察期间或考试当天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身体状况异常等症状,应在进入考场时主动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

(二)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健康信息申报表进入考试中心。考生进入考试中心须测量体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试中心;体温异常或其他健康异常的考生将由现场相关工作人员判断,决定是否继续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进入考场前将手机放置于指定位置,并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或洗手。

(四)考生接受身份验证(包括人脸识别技术、人工身份证比对)时应当摘下口罩,佩戴口罩不得影响身份验证。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按照监考人员指挥有序离开考场,保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减少交谈。考试中心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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