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生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3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2023年高校招生计划如下:
入学类别
招生计划
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生
全日制学位 博士
三十七
12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学位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博士学位
2.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基本条件,详见《招生简章》。同时,普通考生须符合本院校外语综合能力测评的要求,方可报考,详见本规则第四条。
2. 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了以学院校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生“申考”选拔工作,并部署招生工作疫情防控工作。
2. 评估专家组
考核专家组根据各学科情况,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组织,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组长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录取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照《招生简章》要求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所有考生(含2023年9月入学的联合硕士、博士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4. 综合外语水平测评
申请专科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
学院不再组织普通考生的外语水平测试,普通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1.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导师第一作者或学生第二作者身份在SCI或SSCI期刊发表英文论文1篇。
2. IELTS成绩6分以上、TOEFL成绩90分以上、或GRE成绩300分以上。
3.大学英语四级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
4.获得教育部认可的英语国家的大学学士或硕士学位。
5.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22年12月25日前按要求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教学处(以邮寄时间为准,邮寄地址见文末),邮寄材料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或EMS快递。
按以下顺序排列:
1.《武汉大学2023年博士生信息卡》(网上报名系统打印)须放在所有材料的第一页。
2、个人简历(自行撰写格式,限一张A4纸,列明申请专业、教育背景、英语水平、学术成果等个人信息)
3.外语能力综合测评表(见附件,附证明材料)。
4.入学申请书,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5、最后获得的学位、毕业证复印件。攻读硕士学位的毕业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习成绩证明,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毕业生还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取得学位、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
6.本科、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院校公章)。
7.相关证明及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需提供论文摘要、目录);公开发表过的学术论文、专利等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说明及证明(只认可申请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第二作者的成果,不建议填写其他排名靠前的学术成果);其他能说明个人特殊成就和能力的材料。
8、由两名与所申请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函》(由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向社会公布。已向我校推荐人选但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或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者,请勿再次向我校推荐人选)。
纸质版报名材料须与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电子版一致,因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生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6. 确定候选人
学院评估专家组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外语综合能力等因素,对申请人的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查评估,并作出评估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估结果,确定拟录取人选。
七、综合评价
1、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考核内容及形式
1.思想品德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术道德等,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专家组通过面试、材料审查、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审查。
2. 学术素养
学术素养主要考察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和学术研究能力。专家组通过访谈、答疑等方式进行考核。
3. 外语能力
考试主要目的为考察考生是否具备该学科博士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听力等。考试以考生朗读、口译外语材料、与评委专家进行外语对话等形式进行。
4. 培养潜力
培养潜力主要考察候选人的学术研究兴趣、研究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培养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潜力。
考生需以PPT形式汇报自己的学术背景、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对研究方向的理解、设计思路及展望等。评审专家组将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创新思维、科学理解与洞察能力,评判考生的科研素质和培养潜力。
5、我院接受跨一级学科考生报名,跨一级学科考生无需参加附加考试。
(三)考核结果及计算方法
综合考核权重按学业素质40%、外语水平30%、发展潜力30%的比例确定。
8. 入场
招生领导小组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确定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拟录取名单。录取类别详见《招生简章》。录取后对考生进行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其他事项
学院采取不区分导师制,考生可登陆学院官网了解导师具体信息(),尽快加入学院博士招生咨询群(QQ群号:589676797),学院也将通过QQ群开展导师介绍等活动。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内容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资源环境科学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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