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学位招生管理规定》(教函[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3年全国硕士学位复试招生的通知》(教部函[2023]第3)号文件要求,根据我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合格学生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理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标准、公平公正的原则。
2、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以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生资格审查组,负责联系考生、审核考生复试资格;还设有多个复试面试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成立复试督导组,以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负责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设立成绩审核小组,负责审核学院全部复试成绩和总成绩。
3、调整
(一)人选调整基本条件:
1.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转入地区第一志愿专业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转专业与首选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类别。
4、初试科目与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国家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转专业国家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转学条件。
(二)考生调整学历条件。
1、调整考生初试外语科目必须为英语I,专业课I必须为数学I;
2、首选转学专业为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电子信息(085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电气工程(0808)、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机械工程(0802)、航空航天科学与技术(0825)、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一级学科覆盖专业。
(三)调整候选人遴选方式
选拔调整人选根据初试总成绩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名单。
(四)调整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差异率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试成绩的调整。复试实行差别复试,调整为差别复试的考生比例不低于120%。
(五)考生接受录取通知书后,不取消其录取资格。
4、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复审。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
(一)候选人签署的《候选人承诺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在线学生身份验证报告;自修考生须提供《课程资格证明》;在线教育考生应提供在线教育大学出具的在学证明。
(3)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具有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本人持身份证照片(转学复试考生提供)。
(五)申请退役军人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批准入伍函和退出现役证明。
(六)申请专业院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复审方式及内容
(一)调整应聘者采用网上远程面试。
(2)网络远程复测采用“双摄像头”,主副摄像头均使用“钉钉”平台。备份“腾讯会议”平台正常情况下不启用,仅用于钉钉平台出现异常时应急使用。
(三)复试采取面试形式。复试内容及要求为:
复试分为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则视为不及格。
1、专业素质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力。满分为50分。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基础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判断能力、学习、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哈尔滨理工大学自考,考核内容包括:满分35分。
3、外语水平考核,考察听说能力以及运用外语知识和技能进行口语交流的能力。满分为15分。
4、每位学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具有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须额外选修2门与复试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追加考试科目不得与初始考试科目相同。附加考试为笔试(通过网络远程转考考生),由招生学院统一组织实施。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及格。附加考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六、总分计算
硕士研究生的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7. 入场
(一)学校根据各专业在校生总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批录取考生。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总和排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录取通知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复试时哈尔滨理工大学自考,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申请定向就业的考生在录取前应与所在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及原单位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届时即可毕业。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其入学资格无效。
(五)考生被录取后,体检由学校另行安排。
八、调整时间安排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调整和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安排以学院公布的复试时间为准。
9. 其他
本方法由哈尔滨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负责解释。国家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动化学院
2023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