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4年上半年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工作的公告》,结合周口市实际情况,现就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证有关事项现将周口市2024年上半年度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认定流程及时间
(一)网上报名
1、第一批:2024年4月1日8:00-4月12日17:00。
2、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8:00-2024年6月28日17:00。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申请人点击网站首页“在线服务”,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证-在线申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登记、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按照网站要求上传证件照(近期1寸正面白底、不戴帽子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文件小于190kb)。
网上报名时,在“请选择考试形式”栏目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证书》的报考者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学校教师专业资格证书》“免试认定改革者”的应选拔。 2015年(含)以前录取的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生应选择“非全国统一考试(含免试)”。
普通话和学历证书需要系统验证,但学位证书不需要验证。对于普通话,如果系统验证失败,请在系统中上传普通话的扫描件以及该语言的官方网站截图(包括网站名称和网址)。若学历证书审核不通过,请在系统中上传学历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按照教师资格的安排,领取《河南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表》(具体见附件3、附件4,可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各级认可机构。体检。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鉴定机构,申请人无需到医院领取。
网上挂号成功后,需要预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经预约不得参加体检。每家医院每天的体检预约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0人。体检医院信息见附件5。
《河南省报考教师资格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为白底一寸证件照,与网上报纸上传的照片背景相同。
体检结束后,请密切关注您系统的消息框信息和系统状态变化。
首批认证人员体检周期为2024年4月8日至4月15日;
第二批持证人员体检期限为2024年6月24日至7月1日。
(三)审查
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数据比对来验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待批”申请人无需现场提交材料;认证机构留言需要去现场审核的,需要去各级教师资格认证。提交材料到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报考者须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其符合的报考状态。
本次周口市认定原则上采取“全程网上办理”模式(非统考类型申请人除外)。审核过程采用网上方式进行,申请人原则上无需到场提交材料。
各认可机构收到体检合格的材料后,方可进行审核。审核前,报名系统显示个人申请事项状态为“网上申请待确认”。审核通过后,报名系统显示个人申请事项状态为“待审批”。
特别提醒: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原师范生以及留言框显示“需现场审核”的申请人,需到各级教师资格认证机构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其余人员一般不需要到认证现场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
首批认证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4月19日;
第二批认证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未明确注明“师范”字样的教育网教师资格证,须提供经毕业学校认证的在校期间所修全部课程(含必修课)成绩单。学科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及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一份即可):
(1)入学当年毕业学校上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表明专业为全日制师范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学校)。
(2)注明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全日制师范学校招生名单复印件(须注明师范专业并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4) 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自申请受理期(即现场审核期)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可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5) 领取证书
获取证书有两种方式:邮寄或现场获取:
邮寄领取的教师资格证将通过邮政EMS寄送,费用到付。申请人应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站上准确填写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邮件中将包含《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表》。周口邮政联系人:孙兴兰:138 3941 7111。
如果您选择现场领取证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仅在工作日可用。领取地点见附件1。具体领取时间如下:
首批持证人员现场领取证书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至5月31日;
第二批持证人员现场领取证书的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
2. 识别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须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周口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舟州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承认中小学教师资格。内地(大陆);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五年期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大陆通行证,可以申请参加内地(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在考试地点承认。申请认可教师资格的学历、其他条件和程序要求与内地申请者相同。
3. 认定条件
(一)思想道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幼儿园师范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中等师范毕业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高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及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文化课、专业课)的,应当具有高等师范院校或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或者中级工技术级别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网教师资格证,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务司[2022]46号)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书可以延长2年。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生,可按照《河南省教育厅通知》(教人[2015]501号)的规定,并且申请认可与所学内容一致。与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条件的教育研究生和师范生,必须取得《师范生教师专业资格证书》,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2级B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可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上查到)。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并不得重新申请认可。教师资格自被撤销之日起5年内。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可。
4、认证机构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地、部队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得到周口市教育体育局认可。
5. 认可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证”服务门户,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证注册登记。注册时应当遵循本公告第一条的规定。四项规定规定,您选择相应的认可机构,并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不需要现场确认的也需要选择)。
网上注册完成并生成注册号后,申请人须按照系统注意事项上传相关材料;并按照认可机构的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表见附件3、附件4)和材料审核。审核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见附件2。
温馨提示:本次周口市认证原则上采用“全程网上流程”模式(非统一考试类型的申请人除外)。审查过程在线进行。申请人原则上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但申请人需根据系统提示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根据本市工作部署,协调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照各级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请、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评审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信息。若因错过申请时间、选择错误的认证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不正确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认证机构将无法获得认证。受理申请,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当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正确的承诺。如果承诺与事实不符,则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各认可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和公告。
附件1:2024年上半年周口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机构现场确认点及公示办法.doc
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审核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pdf
附件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者体检表.pdf
附件4:河南省教师资格体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