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 的,考生还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退役士兵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A.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B.属于往届毕业生的,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C.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资料。
④非广东户籍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建档立卡的证明资料。
⑤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省招生办审核后,普通专升本录取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⑥考生须依据《广东省 2021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 6)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5)资料审核。
①考生上传的资料由省招生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 “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 种,不通过的将反馈不通过的原因,1 月 30 日 18:00 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审核结果为 “不通过”的考生,根据不通过的原因,须在 1 月 31 日 18:00 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上传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②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 后,审核时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招生办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③报名系统中湛江招生考试网,“考生类别”中的“退役士兵”“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选项,是指按教学厅〔2015〕3 号文件精神,可以享受计划单列和免试入读本年度招收普通专升本的招生院校、专业政策的考生,考生必须按规定选择,并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
2.选择考试科目。考生须认真查阅我校的招生简章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广东省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下称《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详细了解我校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按拟报考专业的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基础课科目;对于专业综合课,今年我校招考专业的专业综合课均为省统考科目。
3.确认报名。2021 年 2 月 2 日 17:00 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 40 元/科。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放弃报名,原则上不予退回报考费。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2021 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 4 门,分别为 2 门公共课、1 门专业基础课、1 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 120 分钟、卷面满分值 100 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 150 分钟、卷面满分值 200 分。
公共课为政治理论和英语 2 门。
我校招考专业对应的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均实行省统一命题考试,各招考专业对应的具体科目详见附件 1 或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查阅,考试时间按省考试院规定时间执行。
(二)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生考场座位统一编排管理。为了适应网上评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三)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四)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0 日(星期六)至 11 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备注:《准考证》由考生在“广东省 2021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请留意报名系统通知。考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四、录取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学科门类分别划定四门考试科目总分和专业综合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省招生办在划定的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 1:1 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 1:1 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我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录取原则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三)考生成绩排位规则如下:
1.不同学科门类和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外国语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再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六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四)符合退役士兵报考条件,且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读。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湛江招生考试网,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我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由我校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六)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五、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 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
六、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