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计划调整
1.各高校原则上不再追加计划,根据生源和考试情况,在国家核定的招生总规模内,可对科类内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但专科与本科计划不得互转浙江教育考试网站,业余和函授计划不得调整为脱产计划。计划调整不得损害考生利益。经过调整仍然不能完成招生任务的高校应予减招。
2.不涉及跨省生源计划调整,只需填写《浙江省成人高校专业计划调整申请表》(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办公系统)下载),加盖院校公章后发传真至录检组,经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计划组在我省录取系统进行调整和执行。
涉及跨省生源计划的,在履行前面程序后,还需同时通过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管理系统网上进行调整,网址为http//czjh.chsi.com.cn,具体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1号)执行。
本省高校对录取不足开班的专业的考生,在征求考生意见后,由所在高校负责先进行校内调剂;本校无法调剂的,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可主动与开设相近专业的其他院校联系协商落实。调整时须填写《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开班不足专业转校申请单》(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办公系统)下载)并加盖院校公章,另附经考生及考生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材料函,传真至录检组。经计划调整和投档后,将有关信息一并转入开班的院校。
(三)投档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分科类按学校招生计划的110%比例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投档比例要求小于计划110%的高校,须在录取前3天将具体投档比例报省教育考试院计划组,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按学校要求的投档比例投档。已被高职扩招第二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成人高考投档录取。
高起本考生兼报专科,艺术类考生兼报文、理科,在兼报专业投档时,按兼报专业所属科类要求的统考科目计算成绩后投档。信息组根据前述投档办法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四)预录取
高校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段中,下载并审阅报考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考生总成绩、报考专业、执行计划数录取新生。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考生在总分上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加试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加试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统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五)退档
高校确定退档考生名单后浙江教育考试网站,必须在系统中输入每一位退档考生的退档原因代码(自动放弃录取的考生还需有考生签名的申请报告、并有高校加盖公章的传真件)并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发送到录检组,办理退档手续,由录检组对退档原因进行确认。如退档理由不充分,录检组向高校提出复议意见,高校如坚持退档,应将退档意见书面传真给录检组,明确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决。
为保证录取工作有序进行,对未按规定时间上载退档考生信息、在阅考生档案数又超过计划数的高校,录检组将按计划数对多余的考生档案从低分到高分办理退档手续;对未按规定时间上载退档考生信息、在阅考生档案数未超过计划数的高校,录检组将不再办理退档手续,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决。由于网络原因造成的问题,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高校协商解决。
(六)网上补报志愿
各批次根据志愿投档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我院将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考生重新在网上补报志愿。补报志愿不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七)录取结束和录取审核
高校确定的预录取考生名单,要及时上载到录检组,经确认,考生的预录取状态即变为录取状态。
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名册,由计划组盖章,各有关高校按盖章后的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省内高校于2020年1月9日、10日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录取新生名册。省外高校由计划组寄发录取名册。
四、其他事项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招生录取信息的管理,考生的报考信息仅限于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中使用,不得擅作他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复制、泄露考生信息。不得下载或复制与本部门招生无关的信息。不得泄露用户密码。
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计划组盖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录取工作结束之前,解决和处理好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