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
2.退役军人;
3.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
4.企业在职人员和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等在职群体。在职人员考试时,必须发行所属公司同意生育的全日制高中专业书面证明书,证明书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司印章。
5.已经参加 2021 年高考报名未被录取的学生,只能填报所报院校 2021 年高考统招未录满的专业。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和身体状况的,可以申请报名。
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教育资格的大学生或已被大学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非应届毕业生;
3)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非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并在停考期间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正在服刑的;
6)在我区以外其他省(区、市)完成2021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7)教育部年度招生规定规定的其他不具备报名资格的人员;
8)现役役士兵不得报名;
三、报名及填报志愿
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大学的三名专业志愿者,同时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和高收费专业。高收费专业是指学费标准高于 1 万元的专业。
四、考试形式
1、考试形式:
一是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语文、英语、数学)+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满分 300 分(笔试 200 分;面试 100 分)
二是针对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牧民工,可免于文化素质考试,根据我院人才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考试+面试形式(技能考试 200 分;面试 100 分)
第三种: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考生直接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时需携带相关专业的等级证书原件和一张复印件)。
五、录取规则
对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根据考生总分,按照专业志愿清理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网络平台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台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告,并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布。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关于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工作安排,办理录取手续,并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名,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六、培养模式
高职院校扩招各专业学制三年,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为各类人员量身定做专业方向和人才培养方案,插班或单独组班进行教学。
1、与统招生共同编班上课,使用同样的人才培养方案;
2、与企业或部门联合办学,建立企业教学站点,采用集中学习和送教上门的培养模式;
3、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授课与分类实训相结合,网络授课和集中授课联合培养;
七、学历层次及待遇
通过扩招考试录取的学生,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相同;享受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颁发全国通用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
八、新生报到和复查
1.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2.扩招考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对政治、文化、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及入学资格等方面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学院将报上级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