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本科二批。
科类:文科、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1. 高考录取系统中考生电子档案状态须为“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高考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本科二批相应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还须获得相应院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其填报条件不受本科二批相应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限制。
三、网报志愿时间
1.7月25日8:00开始填报志愿;10:0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10:30后既不允许新填志愿也不允许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
2.9:00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3.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和分数段:
截止时间
网报志愿分数段
11:00
490分及以上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2:00
470分-48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3:00
450分-46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4:00
430分-44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5:00
410分-42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6:00
390分-40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7:00
370分-38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8:00
350分-36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9:00
330分-34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20:00
329分及以下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四、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1.考生须提前阅读《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阅读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2年平安高考”“填报志愿专栏”“招生计划”中公布的相应招生计划,记录好拟报考院校和专业的代号;上网查询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生服务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和修改志愿。
3.考生可以经常查看动态排名,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根据排名、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并根据本人拟报考院校名单或“填报志愿专栏”中最新发布的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选择修改到哪个院校或专业。
4.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内蒙古招生考试网,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可以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否则,以最终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公布网报志愿最终统计结果。
五、投档与录取
1.网报志愿结束后,原则上高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2.按公布的投档比例和招生计划数投档。院校在投档范围内按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院校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将再次组织网上填报志愿。
3.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或录取规则”的,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4.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按《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中“录取规则”部分的“考生择优录取规则”执行。
5.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相关规定”及“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
6.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如在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本次志愿,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本科志愿的录取,仅可参加高职高专批和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专科提前批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高校三个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我区投档志愿为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对于未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布招生章程的,以在院校官网等其他渠道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对于院校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表述存在疑义的,以“填报志愿专栏”发布的院校补充录取规则为准。院校录取规则的解释权由院校负责。
2.本科二批部分院校(专业)属于高收费范畴(通常每年10000元及以上),考生应核实准确招生计划中所标注的学费金额,结合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经慎重考虑后再行填报此类院校(专业)志愿。
3.欲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只能填报“本科二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一览表”中公布的对应招生院校的招生专业。若考生选择一般统考生招生类型内蒙古招生考试网,则表示当前自愿放弃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部分取得本科一批院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未录取的考生,也可在本次报考本科一批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志愿,考生可从“本科一批特殊类型招生计划一览表(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中查阅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
4.填报志愿期间,若院校根据生源等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其他相关内容,自治区考试中心将及时通过“填报志愿专栏”予以公布。考生必须经常查看该专栏公布的最新信息,并注意阅读网上填报志愿平台提示的最新消息。凡通过上述途径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5.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对按实考分安排专业的院校或专业,投档分在上一结束分数段及以上的考生已经报满的专业,下面分数段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填报此种情况院校志愿的考生主要参考实考分实时排名。考生须慎重填报此类院校专业志愿,避免因实考分低导致不被录取、未被所报专业录取或者无法填报,由此造成的结果,由考生自负。
6.填报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其专业排名与院校的录取顺序基本吻合;填报使用“分数清”“专业级差”等其它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其排名信息仅供参考。填报按“招生计划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录取的院校,当考生的院校排名超过计划数时需慎重考虑,使用该规则录取的院校,对已投档考生安排专业时,先将考生按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同分择优规则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范围内的考生名单,再对该名单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安排专业,如安排完专业后有考生被退档,则再将计划数外的考生按“分数清”依次递补安排专业。
7.院校录取时,除了考虑考生的成绩排名外,还要考虑考生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因此,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考生凡填报限定生源范围的招生院校或专业时,填报志愿系统不对填报考生的来源范围加以限制,因此,所提供的实时排名不能作为是否能被录取的依据。
8.符合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9.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10.高考报名时承诺只填报专科的考生和自愿放弃本科录取的考生,不能填报本次志愿。
11.不得使用外挂软件填报志愿。当填报系统监测到有使用外挂软件时将自动使其退出系统,在5分钟内无法再次登录。
12.未尽事宜按《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