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公布今年中考招生政策,出现几处变化。今年武汉市共有初中毕业生6.98万,比去年增加约5200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约3.92万人,中职招生计划约2.88万人。
优录加分有增有减
今年,武汉中招政策有“三个调整”,即增加“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录加分项目,符合这一条件的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同时,今年将取消“女生优胜奖”、取消“市级科技小人才”优录加分项目。往年,这两项中考时可以加5分。
武汉市招考办主任表示,具备一些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须提前进行申报,由相关部门认定资格。各类优录加分手续必须在4月30日前办理,具体优录政策详见武汉市招考网。
普高计划占比略有提高
近年来,武汉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生源逐年增加,目前已传导到高中阶段。今年起,高中段生源结束盘整格局,开始步入新一轮上升周期。预计2019年全市有6.98万初中毕业生,比上年增加约5200人。楚天都市报记者发现,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普通高中计划增加了4000人,中职计划增加了1100人。
“普高和中职的招生比例仍保持大体相当,但普高占比的弹性上限比例略有提高,这也是为了回应社会对普高入学的需求。”武汉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5%以上。其中,各区普高计划不得突破本区预定升学目标的57.5%,各类中职学校计划不得低于42.5%。去年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7.8%,各区普高计划不得突破本区预定升学目标的56.2%。这意味着,全市更多初中毕业生将升入普高和中职,而普高计划所占比例略有提高。
向所有未被普高录取考生发短信
今年,武汉中招政策将有“两个完善”。即完善优录加分项目审核流程和完善中职类学校录取。各类优录加分项目办理流程,考生直接在学校申报,具体审核由各职能部门之间核查的方式完成,考生不再到各部门审核盖章;普高录取结束后,今年将通过“湖北阳光招生”短信平台向未被普高录取的所有考生发放短信,告知其须对中职志愿进行征集确认。
“去年因为增加了中职学校志愿征集确认环节,使得中职按志愿录取的比例由前年的47%,大幅提高到去年的92%,保证了中招志愿的严肃性。”主任表示,今年中招,武汉市将继续执行中职学校志愿征集确认环节。这意味着,今年7月下旬普高录取结束后,想读中职的考生必须在武汉招考网对中职志愿进行征集确认,作为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一是没有填中职志愿的,可此时选中职征集志愿;二是填了中职A校、想改读B校的,可以确认新志愿;三是已填了中职志愿、不再更改的,此时确认志愿。
他透露,今年8月至11月,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中职学校注册入学。而应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办理到中职学校注册入学。
中考招生有十条“红线”
今年,武汉市将教育部就做好2019年招生工作提出的“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纳入中考中招工作全过程。具体为:严禁发放和收受与招生相关,作为提供和招揽考生报酬的劳务费、奖金或其他形式的费用提成及实物;严禁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非法招生活动,或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严禁公办普高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组织或参加除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之外的中考招生咨询宣传活动;严禁提前预录学生或承诺就读,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普高接收无普高学籍学生在校借读。等等。
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5日至9日
今年中招,武汉市继续实行考前网上填报方式。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5日8:00至5月9日17:00,考生直接在网上对填报的志愿进行确认,填报志愿结束后不能再填报或修改志愿。因考生或家长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或家长承担责任。
5月10日至7月31日,考生可在网上查询本人填报的志愿信息。
考生志愿分5个批次填报
今年,考生可填5个批次志愿。(1)提前批:民办普通高中,设1个志愿。(2)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设1个志愿。(3)第二批:市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单列的国际部及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省级示范高中武汉市招考网,设3个志愿。(4)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市级示范高中,设3个志愿。(5)第四批:“3+2”、五年一贯制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分别设2个志愿,并可填报相应专业,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中心城区考生可填跨区志愿
按规定,武汉中心城区公办普高面向中心城区招生,新城区公办普高面向所在区内招生。这意味着,中心城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填报跨区志愿,如武昌区考生可报考江岸、江汉等区学校。华师一附中、武汉外校、武汉民族中学、民办普高、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严禁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中心城区低于公办普高资格线的考生。省级示范高中的国际部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所在学校招生范围一致。这样,中心城区高中开设的国际部,只能面向中心城区招生。
分配生测试4月21日举行
今年武汉中招,招录分配生的省、市级示范高中,仍按学校招生计划50%的名额招录分配生,以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为依据,按比例均衡分配名额。各初中依名额,按1:2的比例确定分配生候选名单。候选者4月21日参加全市分配生统一测试,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组织测试。自主检测命题必须依据国家学科课程标准,控制好试题难度,防止竞赛化倾向。测试合格者武汉市招考网,可享受所报高中降30分优录。
此外,分配生候选考生须报名参加中考,且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分配生候选考生、武汉外校资格生不得交叉报名。
特长生需第一志愿填对口学校
按规定,具有体育后备人才、体育特长、音乐特长、美术特长资格的考生(统称特长生),需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对口招收的学校。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具有“宏志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报具有招收“宏志生”资格的学校,否则视为放弃其资格。
录取前先划4条资格线
录取前,由武汉市招考办按批次、计划、志愿、考生升学成绩统一划定4条录取资格线:中心城区示范高中(第一、二批高中)录取资格线、中心城区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中职学校录取资格线(“3+2”、五年一贯制学校单独划线)。新城区的示范高中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分别由各区招考办划定,报市招考办批准。
录取有4道门槛
武汉高中阶段学校采用远程网上分批次录取。
录取时,严格按政策、计划、批次、志愿、考生升学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不突破一般公办普高录取资格线和民办普高录取资格线。具体办法是: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英3科分数之和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高低排序;若仍然相同,则物理化学(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经过以上排序仍然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调整计划录取。
录取新生时,先录取提前批志愿考生、武汉外校资格生,再按批次志愿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无故退录,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中职学校需要面试的专业(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等)由相关学校组织面试并优先录取。
每批次招生学校在资格线上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录取后面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录取报考该校的下一志愿考生。每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批次志愿录取。公办普高资格线上未被所报考的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市招考办统一投档到考生所在区指定的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特长生可享优录
具有市艺术特色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班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每一批次录取前按招收体艺特长生的计划,在报考其志愿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体艺特长生中按照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第一批次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第二批次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10分,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30分。
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在招收具有体育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时,按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75%确定其最低控制分数线。
无故不能提供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查成绩或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查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有这些优录加分项目
政策性优录: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参加录取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1.作战部队(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4.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6.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
1.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台湾籍考生。
3.少数民族子女。
同时具备多种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1种,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既具有分配生候选资格或特长生资格,又具有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在按分配生或特长生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性优录;若未被相应学校录取,其分配生候选资格或特长生资格将失效,在参加其他学校录取时仍可享受政策性优录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