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教育局发出通知
保定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保定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保定教育信息港,规范招生秩序,严肃工作纪律,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严禁普通中小学提前招生的通知》,切实落实“六严禁”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并公布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0312-5881955(工作日),0312-5881978(24小时)。
切实落实“六严禁”措施
任何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招生时间前保定教育信息港,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
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严格落实省厅“六严禁”措施,一是对外市民办学校:严禁自行组织或与保定市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招生考试或变相考试,或利用保定市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测试结果;严禁委托或串通保定市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收集生源信息;严禁向保定市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给付招生奖励(活动)费用;严禁向保定市学生提前收取与升学有关的保证金等费用;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向学生承诺招生录取。
二是对保定市中小学校:加强考勤和严格学籍管理,严禁组织或放任学生未完成学业离校到校外培训机构学习;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到外地市就读,认真履行控辍保学职责。
三是对保定市社会培训机构:严禁社会培训机构向外市民办初中和民办普通高中提供保定市学生成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