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0 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考生毕业院校为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以及举办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等学校,下同。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 2020 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 2019 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我校的一个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原则上与专科阶段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每名学生申请我校后不得再申请其它高校,录取手续由我校负责办理,具体流程见
附件 1、关于专科学历层次退役士兵荣立三等功免试升入本科(专升本)学习的具体办理办法。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凡是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我校,需于 7 月 10 日前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 88 号湖北科技学院教务处侯健收,邮编 437100,电话 07158342004.(1.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3.2020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复印件;5.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等医学类专业只接受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的考生,其它专升本招生专业可接受相近、相关的专科专业考生报名。
二、招生计划
我校 2020 年公布的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总数为 1110 人,面向全省应届高职高专相应专业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报名结束后,根据鄂教高函〔2020〕3 号文件精神,当学校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出现空余时,将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使用,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当学校专项计划报考总人数不足专项计划数出现专项计划空余时,空余计划将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
三、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至 7 月 1 日登陆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网络报名。我校将于 7 月 2 日 8:00-18:00 审核考生报考资格,未通过专业审核的考生可以在 7 月 3 日 8:00-17:00 更正志愿,我校将于 7 月 4 日 8:00-17:00对更正志愿进行专业志愿终审,考生可于 7 月 2 日 8:00-7 月 5 日 14:00 打印报名申请表。通过我校专业审核的考生需于 7 月 3 日至 7 月 7 日登录湖北科技学院2020 年专升本报名系统 报名、缴费(报名费 130元/人),网报前请查看 2020 年湖北科技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网上报名须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校今年将取消现场确认的环节,请网报成功的考生 7 月 10日前将以下资料邮寄到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 88 号湖北科技学院教务处侯健收,邮编 437100,电话 07158342004。(1.2020 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将贯穿报名、考试、录取、报到等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普通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中,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7 月 22 日开始考生可登录湖北科技学院 2020年专升本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2020 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定于 7 月 28 日,上午9:00-11:00 考大学英语,下午 14:00-15:30 考专业课一,下午 16:00-17:30 考专业课二。我校作为举办高校之一,考试地点设在湖北科技学院温泉校区(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 88 号),具体教室以准考证上的为准。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参考教材见附件 2。从 8 月 6 日开始,考生可在我校教务处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凡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登录湖北科技学院教务处主页下载查分申请,向教务处提出查分要求,我们将组织人员复查并适时公布复查结果。
五、录取
我校录取工作将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行“阳光操作”。首先依据招生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建档立卡考生,直至完成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建档立卡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对于普通考生,各专业录取人数根据各专业报名人数和综合各门课程考试总成绩,在计划数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时,按大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大学英语成绩也相同的,再按专业课一的成绩排序录取咸宁学院专升本,依此类推。我校今年安排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先录取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然后各专业依据(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数-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人数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录取。如果某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征集志愿,在计划内按大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我校于 8 月 18 将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 7 天咸宁学院专升本,无异议后上报湖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8 月下旬向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
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批准的标准执行,报名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向本校缴纳普通专升本报名费,收费标准130 元/生。被我校录取的 2020 年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 2020 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七、学籍管理
我校将于 8 月底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审核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被我校录取的普通专升本学生持我校的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不再补录。录取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或单位集中整理后,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插班或单独组班教学,其本科学籍由我校到省教育厅办理注册手续,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学、转专业。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普通本科毕业文凭,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达到我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