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国家民委《关于印发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通知》 《委属高校2021年分校计划》《通知》(教科司[2021]18号)和《关于开展辽宁省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注册招生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1年”(辽招考办[2021]48号)要求,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大连市民族大学2021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学校基本情况
1. 学校名称:大连民族大学
2、国家标准代号:12026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委(简称国家民委)
4. 学校地址:
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金石滩校区:大连市金石滩旅游度假区金石路31号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为180人,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规模。
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笔记:
①各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最终以上级部门最新批准为准。
②每学年住宿费:四床间1200元/生大连民族大学预科,六床间1000元/生。
③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将按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
④各专业学区调整将根据学校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三、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秀;
2、申请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必须与原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或者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类别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别。 具体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及本科专业可登录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查询;
3、报考学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4、2021年大连民族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4. 申请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29日,每天8:30-19:00;
2、报名网站:考生网上报名并填写基本信息;
3、同时登录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第二届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按要求填写,签字制作成6月6日前电子版(PDF格式扫描)发送邮件至zs@dlnu.edu.cn。 过了期限就失效了。 (文件命名格式为《大连民族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登记表—姓名》)。
5、资格审查
学校主、预招生领导小组及招生办公室对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 初审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
初审通过的考生能否如期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学校教务处将于6月22日前进行审核。
六、入学方式
1、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招生方式。 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候选人可以填写六项主要偏好。 未填写申请表的,视为放弃。 报名表中有“是否提交重大调整”选项。 考生如有专业调整,可根据符合条件的考生实际情况分配专业;
2、专业录取按照考生本科期间成绩由高到低排列;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
4、学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
5、学校于7月8日前提交成绩库和拟录取名单,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不得自行退学。
七、领导、监督和新生评审
一、大连民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将在教育主管部门、省教育厅和校本预科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及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学校招生工作中涉嫌违法违纪、失职失责的举报;
3、学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3个月内进行综合审核。 复试不合格的大连民族大学预科,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4、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按时报到; 注册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因报到时已就读其他高等教育而无法在学信网登记学籍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8.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在学习期限内修完规定课程,符合毕业和学士学位要求的,发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予延长学习期限,也不实行留级制度。 修完规定学分80%以上者,颁发结业证书。 退学的学生,发给毕业证书或现实学习证明;
2、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按照现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管理规定办理。 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 学位证书上应当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9. 毕业派遣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将作为当年应届毕业生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学生中途退学的,将在退学当年作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