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毕业生
参军优惠政策
在享受义务兵一切优惠政策的基础上,
新增以下优惠条件
一,
申请期间的处理
1.享受“四优先”政策。 即“四个优先”为:优先报名报考、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核录用、优先安排去向。 凡是经过到场考察、不仅科目淘汰、合格的考生,在安排服务方向时,将优先考虑自己的意愿。
2、享受“毕业免实习”政策。 当年上半年获准入伍的高职(专科)学生只需完成毕业实习(岗后实习)即可毕业。 入伍后,在部队完成毕业实习(岗后实习),经兵役机构考核合格后,发给《入伍实习证》。 考核表》,符合毕业条件的大学生当兵报名,颁发毕业证书大学生当兵报名,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
3、享受路费报销。 大学生回乡参军可享受一次性往返报销。 高铁、动车组一等座、商务座、机票不予报销。
二
服务期间的福利
1、可直接吊装。 年龄不超过26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学士学位毕业生可晋升。
2.可推荐入学。 担任班长1年以上,连续2年立三等功或者二等功1次,被评为军级单位先进个人或者先进模范的党员受到战区单位表彰或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四等奖及以上奖励者,可保送进入军事院校学习,毕业后担任军官。
3、可以报考军事院校。 大学毕业生可以参加本科考试,毕业后可以担任军官。
4、士官优先。 大学毕业生可以优先选拔士官。 换工作时,大学学习期间将被视为入伍年龄。
5、享受学费补偿。 本科(专科)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六、提高优惠标准。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事部门按照不低于应征入伍人数40%的标准发放家属优待津贴。上年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目前,临川区义务兵家庭优待津贴为15660元/年。 在此基础上,每年向大学生追加发放30%。
7.增加入伍奖励。 应征入伍的本科毕业生,当年给予一次性入伍奖励1万元。 大专毕业生参军,当年一次性入伍奖励5000元。
三
退休福利
1、就业安置。 对于大学毕业生的退役军人,江西省每年在事业单位招考时都会专门列出招聘岗位; 任职满五年并参加公务员录用的人员,共享国家“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招录专项计划。 服务期限视为工作经验。 退休后一年内,与应届毕业生同样推荐就业。 任职满12年的,由政府分配工作。
2、考研优先。 每年在全国单独招生5000名研究生,二等及以上成绩者免予初审; 本科毕业后3年内考研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入学、复学优惠。 有专升本单独招生计划,升学率达60%以上; 退役学生两年内允许重返校园,可以转专业,并免修军事技能课程。
【报名方式】
全国征兵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