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制度
一、档案工作是机关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法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工作管理机制,明确档案工作负责部门,明确档案工作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配备与工作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部分) - 时间档案工作人员。
2、档案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上级档案部门的有关要求,以便分管领导及时了解档案工作动态,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人、财、物等问题,部署和安排档案工作。
3、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单位各类档案应集中存放在机关档案室,实行统一管理。
4、档案工作人员在做好档案工作的同时,还要对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进行业务指导,并在档案移交过程中进行审核、核对。
5、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配备各种检索工具和查阅工具,积极为本单位档案利用提供便利,及时做好档案利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
六、机关档案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做好对所属单位档案业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组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参加档案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
档案馆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
2、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统计工作。
3、切实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紫外线、防虫害、防水、防潮、防尘、防高温、防污染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4、按规定开展档案审查工作,未经许可不得借阅档案。
5、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努力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现代化。
文件归档系统
1、各部门工作期间应当归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专业档案资料,应当按照规定定期由专职档案员移交机关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或者把它当作你自己的。
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于次年3月底前将工作期间应归档的全部文件资料收集后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整理归档。档案工作人员。
3、各部门严格执行专业档案材料。 各院系兼职档案员坚持“谁组建、谁整理、谁交接”的原则,按照专业(行业)要求整理本科院系专业档案和专业管理资料。 次年6月底前归档移交机关档案室集中管理(因工作需要,部分专业档案移交可顺延一年)。
4、各部门兼职档案员移交档案前档案管理专业,必须经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检查验收。 交接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档案管理专业,填写交接清单。
档案仓库管理系统
1、档案库房应与出入口、办公用房分开。
2、档案仓库由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每天负责检查门窗电源开关情况。
3、档案仓库内的文件柜必须统一编号,文件、资料必须按分类顺序排列整齐。
4、档案库房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紫外线、防虫害、防水、防潮、防尘、防高温、防污染等防护条件。 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5、档案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物品,确保仓库干净整洁。
六、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对档案库房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档案负责人报告。
七、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文件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
2、档案库房、文件柜必须由专人管理,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 档案人员调动时,必须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3、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文件、档案带离岗位。 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
4、不得擅自复制、复制机密文件或信息,私人通讯(包括QQ、微信等)、普通电话、互联网等不涉及文件秘密; 不讨论或向无关人员泄露相关文件内容。
档案信息查阅借阅系统
1、各类档案的查阅必须在查阅室进行,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带走。
2、查阅本单位重要档案或一定范围内控制使用的档案,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3、严格控制档案出借。 因工作确需借用的,应当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借用登记。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借阅期间,必须保证档案的安全。
4、审核人员因工作需要,摘录单位档案材料时应注明时间、资料编号、目录,并认真核对。 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才有效。 如需复印,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5、查阅文件时必须注意保密,不得随意向外界泄露或公布文件内容。 因工作原因确需向社会公开披露信息的,参照本单位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并经单位领导批准并登记备案。
6、存取文件时,一定要妥善保管好文件。 不得对文件、材料进行标点、注释、提纲、添加、篡改、污损,不得毁坏原件。
7、核对(借阅)后,提交档案工作人员验收。 查阅(借用)档案的人应当填写利用效果记录表,反映查阅(借用)档案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文件销毁系统
1、档案销毁前,应当成立由档案分管领导、档案工作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档案工作人员(含本部门兼职档案员)组成的鉴定小组,严格执行档案销毁工作。进行档案鉴定,形成鉴定报告,并按规定报送银行。 经领导批准、上级业务部门同意、档案部门审查后方可销毁。 (以上材料整档永久保存,并在各类统计台账上注明)
2、所有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单,列明拟销毁档案的档案号、文件号、负责人、名称、创建时间、保管期限、保管时间、销毁时间。
3、销毁文件时,必须有两人以上监督销毁。 销毁清单上必须注明“销毁”字样和日期,并签字盖章以示责任。 销毁清单应当永久保存。
4、销毁的文件如送造纸厂制浆,必须在监督下进行。 文件打浆后,销售主管才能离开。
五、保密档案的销毁应当遵守《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
文件统计及报表系统
1、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统计工作,负责本单位档案构成、档案利用情况、档案人员构成、档案室基本概况等统计工作,并负责填报档案部门要求的各类报告并向上级档案部门报告。
2、做好档案统计原始记录工作。 档案登记是档案统计的基础。 所有原始材料均应客观、准确登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档案名录、档案进出登记、档案利用及利用利益登记。
3、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掌握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清除、销毁及各种情况资料,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报表。 年末各类档案增减数据分类清晰、数字准确。
4、上级档案部门要求的各类报告必须按时间要求准确报告,报告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五、统计人员要把统计工作与档案的接收、整理、识别、清除、销毁、利用等各项日常工作相结合,确保档案相符。 每年年底,应对当年的各项数据进行综合统计,形成完整的统计数据。
六、统计人员应当根据统计数字和报告中的各项统计指标,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向档案工作负责人报告业务分析材料,提出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