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及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教发[2021]3号)和《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招生委〔2022〕4号)精神,为做好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试类型
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省统考、省际联考和高考。
省统考包括艺术设计、音乐、舞蹈、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书法六个科目。 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有关教育考试机构主办。 负责团体考试的院校具体负责实施。
省际联考以戏曲为对象高考考试时间安排表2024,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类专业高考按照有关院校的要求进行。
2. 注册
(一)艺术类考生报名包括普通高考文化类课程(含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历选拔科目)报名和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跨省联考报名。 考生须先取得普通高考报名号并完成普通高考文化课程报名,然后使用普通高考报名号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跨省联考报名。
艺术类考生报名条件和要求与普通高考其他类别相同(具体要求见普通高考报名文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3年11月8日至10日期间凭普通高考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湖北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普通高考网上报名采集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艺术相关的类别和应用。 主要的。
我省2024年报考艺术类考生在确认普通高考报名时须采集考生虹膜信息,用于考生参加艺术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时进行个人身份比对。
2023年11月18日,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将艺术考生报名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公室)。
(二)艺术类考生须根据专业特长,参考艺术类专业目录与统考科目的对应关系以及学校相关要求,在省统考和省际联考中选择相应类别。 候选人只能选择申请。 一个类别不允许跨类别举报。
同一统一考试类别下的不同专业允许同时报考。 音乐专业省统考包括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方向。 考生必须选择双向报考,并且可以同时报考。 表演(导演)专业省统考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 考生必须选择三个方向报考,也可以两个方向报考。
(三)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同时完成专业统考报名和文化课统考报名。 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后,考生于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3日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与所在学院打印《湖北省2024年省级艺术设计类统考准考证》入学考试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码。
(四)报考音乐、舞蹈、表演(编导)、播音主持、书法等专业的考生,须到相关考试院完成专业统一考试报名。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凭普通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件登录相关团考机构网站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网上缴费。 报名并缴费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 凭身份证号码登录相关团体考试机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具体安排如下:
上述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各科目、专业的具体考试要求,请参见各团考机构网站公布的报考须知。
(五)戏曲跨省联考要求另行通知。
三、省统考时间
湖北省2024年各艺术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表如下表所示。 考生面试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各专业统一考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须知》为准。
四、省统考的组织安排
(一)提案:《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须知(试行)》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编写,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各专业统一考试类别的笔试和面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考试组织和评分:艺术设计类的考试组织和评分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考点位于武汉市、黄石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潜江市。 对于已设立考点的市、州,本地区、所辖地区的考生将在所在市、州参加考试,其他市、州的考生将在武汉参加考试。
武汉音乐学院负责音乐、舞蹈、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统一考试的组织和评分; 戏剧影视编导、播音主持专业统一考试的组织和评分由华中科技大学实施; 服装表演专业统一考试 武汉纺织大学负责书法考试的组织和评分; 湖北美术学院负责书法考试的组织和评分。 各团体审查机构负责制定审查细则、审查实施办法、审查程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歌剧省际联考的组织及评分事宜另行通知。
2024年我省艺术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采集虹膜信息高考考试时间安排表2024,在音乐、舞蹈、表演(导演)、播音主持、书法等省统考中使用虹膜生物识别检测技术。 ,以识别候选人的身份。 考生在考点参加考试时,必须配合考点检测虹膜信息。 各相关检测中心应尽早做好虹膜检测准备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设备和人员,确保虹膜检测工作正常进行。
(三)评委遴选:省教育考试院从全省范围内聘请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评委,按类别、专业建立评委库。 考试前,省教育考试院及相关考试机构将按照《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委管理办法》从评委库中选拔评委,并对评委进行专业培训和安全保密教育。
(四)考试检查: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机构将派出检查员到各考点或集团考试学院,对试卷的安全保密、考试组织、考试作风和纪律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协助处理突发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艺术专业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 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指导工作。
(二)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指定专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严把资格审核、电子拍照、虹膜采集等关,杜绝转载等违规行为。艺术登记工作期间的照片或拍摄替代照片。 行为发生。
(三)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应当按照普通高考报名文件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本地区艺术考生报名信息。 信息一经提交,将不再接受更改和补充。
(四)参与集体考试的地区和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本省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考试安全和保密管理,规范考点和考场设置,并全面落实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考场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试中心; 严格选拔和录用考试人员、监考人员、评委要加强专业培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违规人员“黑名单”制度。
(五)认真检查作风纪律。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考点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考生诚信考试。 如有证据证明有代考或者其他违规行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将严肃处理。
六、统一考试成绩公布
艺术类专业全省统考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 考生可凭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号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成绩。 艺术设计类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12月29日公布。音乐、舞蹈、表演(导演)、播音主持、书法类考试成绩计划于2024年1月下旬公布。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3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