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考试主观题成绩30日公布。 全国统一及格分数线为108分。
据司法部公告,2023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体考试成绩将于11月30日公布。
全国统一及格分数线为108分。 各地区放宽的及格分数线分为三个等级。 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的及格分数线为85分; 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及藏族地区、县; 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合格分数线放宽至90分; 其他宽松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使用小语种试卷参加考试的,合格分数标准另行确定。
11月30日0时起,考生可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中国法制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并登录司法部官网司法部下载并打印分数通知表。
2023年主观考试合格者应于2023年12月4日8:00至2023年12月10日24:00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或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选择受理地点填写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书。 相关信息请于12月25日至12月29日期间到受理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其他事项,请关注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的相关公告和通知。
司法部关于公布2023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体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公告
12号
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布成绩及主观题合格分数线现将2023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安排及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公告如下。
一、结果公布、查询、核实
2023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11月30日公布。
考生可于11月30日0时起通过司法部官方网站、司法部微信公众号、中国法制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并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表。
考生对主观考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核实申请。 香港、澳门考区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试主办方提出书面成绩复核申请。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台北市申请转交书面成绩核实申请。
主观考试成绩的核实仅限于审查申请人试卷上各题分数的总计算和登记是否正确。 检测结果一经核实并通知申请人后,不再进行核实。 司法部及其审查机构不直接受理个人核查申请。 逾期提出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2. 及格分数线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2023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将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 全国统一及格分数线为108分。 各地区放宽的及格分数线分为三个等级。 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的及格分数线为85分; 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及藏族地区、县; 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合格分数线放宽至90分; 其他宽松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使用小语种试卷参加考试的,合格分数标准另行确定。
3.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22年、2023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经审查符合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司法部。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地点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3年12月4日8:00至24:00登录司法部官方网站或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2023年12月10日,选择受理地点,填写《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有关专业资格的信息。 申请人可以选择向本人申请、户籍所在地、工作、居住地的直辖市、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完成网上信息填写后,申请人应于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期间到受理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应当确认并签署《申请函》。核实网上填写的信息无误后,作出“通知认证事项承诺书”。
户籍登记时属于放宽入学学历要求地区的申请人,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并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国二成绩查询时间,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注册所在地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网上填写信息后,到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地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2023年大学毕业回籍、现役军人转业、有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况,户籍已迁至主观考试成绩发布前已放宽报名学历要求的地区,且主观考试成绩已达到当地放宽要求。 符合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宽松政策。
在香港、澳门考区参加主观考试并取得合格分数的,可以向司法部委托的内地驻香港、澳门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居住在台湾地区的居民,参加主观考试并达到及格分数的,在收到《关于申请2023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的通知》后,可以申请台北市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的申请材料” 转发事宜。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含副学士学位转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副学士学位转研究生,下同)参加主观考试成绩合格的需要分数才能如期获得文凭。 您可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全日制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参加主观考试并达到及格分数的国二成绩查询时间,可在成绩查询处下载打印《2023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资格证书》页。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2023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报名表》,并现场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香港、澳门居民须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交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 台湾居民须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享受宽松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2、大专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
(一)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实行“老办法”专业学历资格的报考人员和享受宽松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二)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报考《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的报考者需提交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院校或军队院校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 其他申请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法学学士学位。 及以上学位证书。
(三)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境外高等院校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文件。 2001年及以前持有军队院校或国内高等教育机构学位证书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身份证照片。 四张2英寸(46毫米×32毫米)彩色证件照片,与我2023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考试网上确认报名照片相同的底片。
4、按审核要求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其他补充材料。
上述材料的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复印或扫描存档,原件退还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4年1月2日。
(三)审查、核实、核实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司法部提交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司法部完成审查决定的时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4、其他事项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适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其他事项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执行。
(“司法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