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张家口学院
学校代码:14458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平门街19号(平门校区)、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洋河新区景观大道北侧(明湖校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张家口高考招生信息网和“张家口高考在线”微信公众号(网址:)向社会公布。 招生计划如下:
注:上表所列招生计划数为普通考生招生计划数。 “专升本专项计划”和退役军人免试招生计划不包含在上表计划内。 具体数量以河北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3. 入场规则
学校招收普通专科院校本科生,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艺、劳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学校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
普通考生和原专科考生,学校执行河北省普通专科本科生招生规定。 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成绩必须符合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科和所有专业。 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 进入各专业、各专业的考生,按照报考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喜好顺序录取。 专业与专业之间不会有等级差异。 若多名考生按照备案规则计算成绩相同,则顺延录取。 。
退役大学生军人考生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学校最低及格分数线。 进入各专业的考生将按照按照录取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按照考生的喜好顺序排列。 根据在校成绩、服兵役表现等录取,不存在专业分差。 若多名考生按照备案规则计算成绩相同,则顺延录取。
4. 学籍管理
(一)入学注册
被录取的普通专科生应按照我校录取通知书的要求,持相关证件和个人档案按时到学校报到。 被录取的考生应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方可报读专科升本科。 因故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专科至本科生资格。
(二)学籍登记
我校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教育部学籍电子登记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学生,考试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审核录取程序及程序、录取资格、必备学历等。 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注册为学生。
(三)毕业证书及学历登记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考试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 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学生,将进行电子学历注册,颁发学历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张家口学院专科分数线张家口学院专科分数线,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张家口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张家口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咨询热线:0313-8161803 8161730
邮政编码:075000
学校网站:
学校招生信息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