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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顺序及填报规则

来源:网络整理 2024-05-23 10:05:11

1.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 2022年,浙江大学招收研究生31771人(含非全日制),其中:博士生4032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网,硕士生27739人。总招生人数比上年增加2011人,增长6.8%; 当前在读研究生(含非全日制)92368人,其中:博士生14869人、硕士生77499人,总人数比上年增加9821人,增长11.9%;在读研究生(含非全日制)20875人,其中:博士生2022人、硕士生18853人,总人数比上年增加199人,增长1%。二、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1.浙江省高考志愿录取顺序及填报规则

高校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领导,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的招生制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必须集体决定。招生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个类别。普通类分为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提前录取实行传统录取,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录取。普通类考生分步录取。分为三段,分别按实际报考人数的20%、60%、90%确定。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在考生高考成绩公布时确定并公布分段线。扩大比例征集志愿的分数线将另行公布。普通类考生排序确定办法。 考生排序以全体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修科目单科成绩排序,全部相同者,排名相同。普通班实行提前录取。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队、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士官飞行员定向培养以及经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高校、航海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以高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填报方式。考生可填报的高校偏好不得超过5个,每个高校可填报的专业偏好和专业服从偏好不得超过6个。不再设置志愿受制于学校。符合相关高校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大一、大二、大三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高校调整录取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须符合该专业的学科要求。

浙江城市学院招生计划_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网_浙江城市学院招生办电话

(资料图)

(二)录取。本专科不再分批次录取,分阶段录取。每阶段录取时,按照优先录取的原则,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分配比例不超过1:1.2。总成绩相同者,按排序分配。其中,按规定需在报考前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将按上述方式和规定比例分段提供人选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提前录取高校(专业)可参照浙江省普通分线,在第三分线上设置最低文化分数要求。

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将单独挂牌,在普通提前录取启动前完成录取。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其他高校后续录取;未被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五所高校的普通提前录取。

30、普通类招生实行平行录取,实行分段申请、分段录取。

(1)志愿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学校一个专业(类别)为志愿单位,考生每次最多可填写80个选项。

(2)录取程序。第一阶段考生先填写申请表,再提交录取申请;其余计划将再次公布,尚未被录取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考生先填写申请表,再提交录取申请。以此类推。在填写完第三段申请表并录取后,如高校专业(类别)计划尚有未完成,我们将进行志愿征集。

(三)备案方式。在考生符合所填科目范围的前提下,以高考总成绩为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备案,直投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具体专业(类别)。分配比例为1:1。如高校按规定在分配前增加计划,则按增加后计划计算报考人数。高考总成绩相同考生,按排名、优先顺序报考。总成绩相同考生合并报考。

31.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分段录取的情况下,如第一分段报考并录取后,已完成全部计划,则第二分段志愿不再填报。

32.报名自愿,实行网上报名,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为唯一报名填表网站,网址为:。网上填表后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1)考生须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相应分部(批次)志愿报名,未按时填写报名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分部(批次)志愿报名资格。

(2)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仔细阅读高校招生相关规定,准确了解录取专业的科目范围、单科成绩、体检等具体要求,确保符合条件。对于需要选修科目的专业,考生须符合条件后方可填报志愿。

报考独立学院、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3)提前录取申请与普通类第一段、艺术类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申请、体育类第一段同时完成填报,填报时间为7月29日至7月30日。其中普通类第二段、艺术类第二批次第二段、体育类第二段需同时填报,普通类第三段需单独填报,具体填报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高等学校专项项目、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院团、高水平运动队将于7月29日至7月30日在普通类第一批次报名的同时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已经填写报名表而放弃录取的考生,只能在普通类第二批次及以后批次录取。

(4)报名表填报截止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修改。考生须妥善保管密码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密码信息泄露、报名表填报错误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加强对考生报名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志愿者申请表具体填写流程将另行公布。

33.8月初开始招生工作,实行计算机化远程网络招生。各高校采取远程异地招生方式开展招生工作。招生期间,各高校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34.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制度。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浙江省规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备案方式向高校发放考生电子档案,在考生符合所填报科目范围的前提下,监督高校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规定的行为。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规定中的招生规定进行招生,对已报名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负责说明退学原因。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学生。

35. 所有平行专业申请将一次性提交,考生所填的每个专业选择仅有一次申请机会,一旦被选中,其余专业选择将失效。如申请提交后撤回,则不可再次提交其他申请。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后续志愿报名和录取,已撤回档案的考生和尚未提交档案的考生可参加后续志愿报名和录取。

36.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等特殊类型考生,按照有关政策和招生院校确定的相应录取标准,在普通提前录取最后一天单独提交档案,其最低文化分数要求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报名在专业平行志愿普通类第一段之前进行,文化分数原则上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的65%。

37.各高校录取新生须按规定程序和规定时间完成档案转交、阅卷、审核、录取、退学等各环节,确保考生电子档案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按规定录取新生的高校,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代为录取,同时书面通知相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报教育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网,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统考外语科目作出限制,不得作出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限制。

39.身体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残疾考生录取规定执行。除患有传染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以及学习期间生活不能自理者外,对身体状况不影响本专业和其他学生学习、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高校不得拒绝录取或者对其专业进行限制。

40.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含)以上部队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统考总成绩基础上加计20分申请入学,由学校审核后决定是否入学。

第四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统考总成绩基础上加5分,学校审核并决定是否录取:

(一)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三)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

42.根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在当地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浙江省属高校,可在统考总成绩上加收3分,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3.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以及驻扎在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的军人子女、在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殊岛屿工作十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可以享受飞行服务。 或者停飞未满1年或者达到最高飞行年限的飞行员子女、在舰艇上工作20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在航天、核相关岗位工作1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参加高考并通过相关院校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优先录取。

为公殉职、致残人员子女、军队退出现役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安烈士、公安英雄、因公牺牲或致残的公安警察一至四级子女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雄和因公殉职、致残公安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规定》的通知(公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队员及子女,按照《关于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队员及子女教育待遇优惠的通知》(急〔2019〕37号)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司法行政机关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按照《关于对司法行政机关英勇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子女实行优先教育待遇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对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联盟诚信联合激励体系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四十四条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申请政策加分,并按要求及时提供加分项目所需的相关文件或材料。

45.加分考生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统一公示,由主管部门审查负责。少数民族加分考生资格审查由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三侨一台”加分考生资格审查由侨务、台湾事务管理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加分考生资格审查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经县(市、区)、市、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考生所在高中(或单位)网站、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网站上公布,并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公布考生所在班级。具体公示要​​求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审核公示工作的通知》(浙教考院[2010]32号)规定执行。对经审核无异议的考生,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加分值加入考生总成绩中或在相关院校录取时计入总成绩。 尚未公布入围名单的候选人将不能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自2020年起,对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烈士子女、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以上部队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个体户退役士兵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归侨考生、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的加分资格审核,通过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进行,符合条件考生的《政策加分登记表》由浙江教育政务服务网高考报名点自动生成打印并存入考生档案。

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获取其中最高加分,不允许累积。

所有高考加分和积分不得用于未安排省内和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46.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民族班人数不足时,经学校申请,最低名额可降至普通类第三线。专科预科班第三线降幅不得超过60分。专科民族班可降至第三线。三线降幅不得超过40分。

47.各高校须将拟录取(包括统考、推荐、自主考试录取等)考生名单报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并增加或调整相应计划。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印制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专用章,作为考生正式被有关高校录取的依据,并在各招生科目中做好记录,录入完毕后,将录取考生名单寄送有关高校。

48.各高校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相关招生报名须知、资助政策措施等材料直接寄送被录取的考生。

49.各高校自主招生,须按有关要求于7月30日前向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五十、经确定保送入学的学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也不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按照教育部规定,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须于8月5日前完成。考生强基计划报名以各试点高校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科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于6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在网上确认高水平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意愿。报考多所学校的考生还须确定各学校的优先录取顺序。未在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 录取程序在强基计划录取后、8月7日前完成。如学生有意同时被多所高校录取,则将于6月27日按照考生本人填写申请表的顺序确定正式录取高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后续选择的录取。

未纳入统招的香港高校招生工作须于8月7日前完成,被录取的考生将不再转学其他高校。

51.考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录取信息。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核实确认。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相关要求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被录取的考生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

考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各高校应于学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时间后20日内,将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号)报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考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各高校要认真审核有关信息,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3.考生纸质档案由考生所在高中(单位)建立。考生档案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所在高中(单位)保管,另一份按规定交考生本人携带至大学。考生须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到毕业高中(单位)领取个人档案,办理相关转学手续。54.除按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者向社会公开泄露考生个人信息及与录取工作相关的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55.具体录取事宜按照《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招生简章》执行。

3、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要求你必须填写第一志愿申请才有可能被录取,也就是说如果你同时报考五所高校,只有第一志愿才有机会被录取。

以浙江财经大学为例,考生入围浙江大学三一后,如果想通过三一入学,考生必须在院校选择栏中填写该校为第一志愿,然后在招生专业(类别)三一中选择6个专业(类别),填写专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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