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课程

移动资讯

扫一扫
关注
掌握一手资料
免费试听
  • 今天
    环球网校自考单科强化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环球网校自考考点精讲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环球网校自考精品VIP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环球网校自考高端签约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环球网校自考试听课程送大礼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自考365自考专科培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自考365自考本科培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自考365自考公共课培训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自考365自学考试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 今天
    自考365自考试听课程送大礼

    今日 免费试听

    立即试听
开课流程: 注册会员 → 免费试听 → 选课报名 → 支付学费 → 再登陆听课

您现在的位置: > 自考 > 2016年郑州师范学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章程

2016年郑州师范学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章程

来源:网络整理 2024-05-26 11:08: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条例。

第二条 郑州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是郑州师范大学(英文名称:ZHENGZHOU NORMAL UNIVERSITY),国家标准代码:12949。学校地址是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6号。

第四条 培养等级:本科、副学士

第五条 学校类型: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兼顾非教师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督导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上级部门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来分省(区、市)、专业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综合考虑生源、区域均衡、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分省(区、市)、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相关报考条件由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学校每年预留不超过1%的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录取多志愿并行的考生和调节各地统考生不平衡现象。预留计划的分配和使用须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我校今年将继续面向河南省招收培养地方公费师范生,具体信息请参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五章 招生规则

第十一条 外语

1.外语专业只招收精通英语或俄语的考生。

2、其他专业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不设其他少数民族语言教学,请谨慎填写申请表。

3.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音乐学专业、副学士学位音乐表演专业的教学外语可为俄语或英语。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按照生源省份规定确定录取比例。学校落实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承认全国高考加分项目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加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各省(区、市)制定的招生录取规定,已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政策和录取方式执行。

第十四条 入场一般规则

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已录取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顺应意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由高考总成绩加上优惠政策分数产生排序分数,分数高的考生专业意愿优先录取。排序分数相同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顺序排序。对于已录取但不能满足所报专业意愿的考生,如同意专业调整,则调整至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如不同意专业调整,则予以退学。

第十五条 音乐专业招生规定

1.音乐学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考生学业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部门根据平行志愿进行立项。录取时,考生综合成绩按学业成绩40%、专业成绩60%的百分制计算,按高分到低分录取。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4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6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053+专业总分×0.3。若考生分数相同,则按学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依次递减录取。

2.本科音乐表演专业: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部门根据平行志愿对考生进行立项,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考生成绩相同,则按专业、学业、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音乐表演(器乐)专业钢琴、古筝招生计划有名额限制。

3、本科舞蹈专业: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部门根据平行志愿填报,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取考生成绩相同时,按学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学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大专音乐表演(含中外合作办学)、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学业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大专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部门按平行志愿立项备案,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总分×0.25。若考生分数相同,则按学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音乐表演(器乐)有钢琴、古筝招生计划名额限制。

原籍省份有明确备案规定的,按其备案规定执行;无明确备案规定的,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进行备案。

第十六条 美术专业招生规定

1.本科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部门将根据平行志愿进行立项。我校立项排名分数计算方式为:[学业成绩×50%+专业成绩×50%]分数排序。我校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专科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部门根据平行志愿对考生进行立项,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满分)×100×5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总成绩×0.167。我校将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3.按上述方法计算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成绩排序,若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所有并列考生均予以录取。学校将按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原籍省份有明确备案规定的,按其备案规定执行;无明确备案规定的,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进行备案。

第十七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部门根据平行志愿填报,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录取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学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学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原籍省份有明确备案规定的,按其备案规定执行;无明确备案规定的,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进行备案。

第十八条 体育专业招生规定

(一)河南省

1、本科体育教育、休闲体育专业: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省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部门根据平行志愿进行立项。我校立项排名分数计算方式为:[文化课成绩×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100%]分数排名;计算公式为:立项排名分数=专业课成绩×0.667。我校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2、大专体育教育(瑜伽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大专招生控制分数线,入学时按全省统一录取分数线进行排序,计算方式为:【学业课程成绩÷学业课程成绩满分×100×50%】+【专业课程成绩÷专业课程成绩满分×100×50%】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计算公式为:备案排名分数=学业课程成绩×0.067+专业成绩×0.333。我校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3.分数相同处理:按公式计算的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若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分数相同,则提交全部材料,学校按外语、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二)其他省份

本科体育教育专业: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我省招生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分数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原籍省份有明确备案规定的,按其备案规定执行;无明确备案规定的,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进行备案。

第七章 学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2023年学费标准按照豫发改〔2020〕456号文件执行:

本科专业学费:文科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科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专业8000元/生/年。

专科专业学费:文科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科专业4200元/生/年、艺术专业6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音乐专业学费:16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软件工程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

公费师范生免收学费、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暂定为:6人以上房间每人每年600元;6人以下(含6人)房间每人每年800元;4人以下(含4人)房间每人每年1000元。若政策调整,以政府最新政策为准。

根据豫教财[2007]74号文件规定,学校按学年预收教材费,由于各专业教材不同,学校预收教材费900元至1400元不等,学年结束时学校结清实际发生的费用,多退少补。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奖励资助办法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没有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军队在校大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随军应征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入学的在校大学生,给予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偿还、学费减免等资助,本、专科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最高金额为每年1.2万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入学前向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家乡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向高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名学生每年最高可申请1.2万元助学贷款。

(三)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品学兼优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奖励。

(四)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根据学习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俭学:学校设有勤工俭学项目,优先招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六)新生“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筹措学费、住宿费的新生,可在入学第一学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确定其困难程度,通过不同方式给予经济资助。

(奖学金咨询热线:0371-65501389)

第二十一条 经郑州师范大学录取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生,完成学业,达到学校毕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郑州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或者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将按照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或有作弊行为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郑州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理招生录取工作。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将依法追究责任。请考生及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四条 学校此前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郑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办法

招生咨询电话:0371-86666195、86666196、86666197

邮箱:zznuzsb@126.com

招生督导电话:0371-65502889(纪委信访办)

招生督导邮箱:zznudd@zznu.edu.cn

学校招生网站: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6号(邮编:450044)

名师辅导 环球网校 建工网校 会计网校 新东方 医学教育 中小学学历



星级网校推荐

排行推荐 频道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