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注册
① 已取得《3+证书》者,已完成报名程序,待3+录取结果公布后方可参加自主招生,已取得3+证书者,不再参加自主招生。
②自主招生可报学校数少于“3+证书”,3+证书可报学校有90多所,而自主招生只有50多所。
③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应届及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
什么是自主招生?
广东省中高职自主招生是指广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高中、中职相应专业应届及往届学生的一种考试形式,学历证书性质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3+证书高考相同,均为全日制。
独立招生注册要求
高中学生:
当前高中学生或以前的学生。
中职学生:
1.技校、中专、职业高中在校或往届毕业生
2、取得所报考院校对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比如小明在中专学习平面设计专业,想报考某院校设计专业的自主招生考试,那么小明就必须具备对应的美术、平面设计等技能资格证书。届时院校会出具专业与证书对应表。
3.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省级教育考试院核发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证书、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授权)的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具体证书要求由试点高职院校在招生章程及招生简章中明确。
4.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专业直接相关,具体专业范围由试点高职院校在招生章程及招生简章中明确。
自主招生考试表
中职生:“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综合专业理论)+职业技能”
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考核方式。其中,综合文化知识与综合专业理论和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试总分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为200分,综合专业理论考核满分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的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基本写作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践知识要求。试点高职院校对综合专业理论和职业技能按专业类别或专业分别设题、考核,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分别招生。其中,高职学前教育专业院校试点班“职业技能”考核采用面试形式。
高中生:“文化素质+专业技能”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满分300分)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职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可通过招生院校自测(以下简称“校测”,满分100分)或“网络职业适应能力联测”(以下简称“网测”,满分100分)方式进行。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具体说明见附件2。
招收现代学徒制生源: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专业采取院校与合作企业联合招生,共同制定招生计划,共同完成招生试题、考试和录取工作。高职院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出题,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基础)和职业技能考核。
以上考核内容均在教学大纲中予以规定,由高职院校统一公布。
高校将择优录取,并公布相应的录取分数线和要求。
已通过“学业考试成绩录取”或“3+职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
(一)报考“学业考试+网络测试”(针对普通高中在校生)考核方式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并预约“网络测试”时间,按预约时间选择最多2个专业类别职业适应性测试视频进行在线观摩和测试。同一视频最多可观摩和测试2次,测试系统保留考生最好成绩。考生完成“网络测试”后自主招生报名,根据所得成绩选择与网络测试专业类别视频相匹配的高校和专业。“学业考试+网络测试”考核方式共设2个高校志愿,考生可根据所报考高校规定填写1至2个专业志愿。
(二)除“学业考试+网络考试”考核方式外,其他考核方式均需提交1份学校申请。考生可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操作指引注册并填写学校和职业院校申请。考生可根据所报考学校规定填写1至2个专业申请。
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2022年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采取计算机远程网络录取方式实施,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督导”的招生管理机制,招生院校根据本院校春季分类考试招生规定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符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本院校规定的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
“学业考试+网络考试”考核方式实行梯度选择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电子资料优先提供给招生院校,由院校根据录取规定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并考试合格后,如院校仍有剩余计划,则将第二志愿考生电子资料提供给招生院校;其他考核方式考生电子资料一次性提供给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据计划专业数量和生源质量自主确定。各试点高职院校要根据本校人才培养要求,重点抓好考生基本素质,不得为完成计划而降低录取标准。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其他自主招生专业录取的学生申请转专业须遵守以下规定:
试点高职院校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专门规章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转专业工作,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以权谋私;2.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往届毕业生,一律不得转入统招专业;3.中职毕业生和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高考录取自主招生报名,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高考录取。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高考并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其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将被取消。各试点高职院校不再接受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考生报名。
自主招生,无需考试
试点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应以相对统一的文化素质测评为基础,结合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按照不同生源地、不同考核方式和不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特点,合理分类制定录取条件和制定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精神,获得广东省中职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职学校学生,毕业两年内,可参加省内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其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核实资格并按照国家、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奖名单公示后,可免于考试; 获得省级竞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学生毕业两年内可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上述免考录取和免考《技能证书》的实施办法由高职院校在自主招生条例中向社会公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免考计划纳入院校年度招生计划。
独立招生收费标准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我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本次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试点职业院校在组织实施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向省教育厅职业发展与终身教育处、省教育考试院反馈。试点工作结束后,试点职业院校须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试点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