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2020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招聘行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开州区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对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考试和考核。
二、招收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2020年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开州区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1.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满足该职位的其他要求;
6、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作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尚未被司法机关撤案、检察院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单位人事纪律,被单位开除或者辞退未满五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用纪律正在禁入期间的人员;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债务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的失信情节认定书。
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生仍在学习的;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公告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并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应聘人员;经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师范(医学)专业学生,本手册发布前未完成服务年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聘用协议的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手册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例如“35岁以下”是指年龄36岁以下,1984年11月21日或以后出生村官报名条件,等等。
4.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申请者须持毕业证书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手册所要求的条件中的“以上”、“以下”、“之前”、“之后”等词语均包括目前的水平(数字)。例如,“35岁以下”包括35岁,等等。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本手册中提及的时间点均以本手册发布之日起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阶段时间安排将作相应调整,并将通过开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四、注册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中午9:00-12:00。
2、报名地点: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人事管理科(519房间)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注册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注册所需材料》(附件2)。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供的注册材料与申请资格相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27日15:30-17:30持与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到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519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责任自负。如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经核实后须出示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报名及后续阶段,请申请人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附件4)。
五、考试与评估
考核考试采用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笔试由区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笔试为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长为9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暂定于2020年11月28日(星期六)举行,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结构化面试综合考量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专业素养等各方面素质。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阶段。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确定为体检人选。
总考核分数=笔试成绩X50%+结构化面试成绩X50%
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格检查及调查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优先考虑学历、职称、专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体检;若仍并列,则组织补考,补考成绩较高的人选优先录用。
体检由开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指定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不再能够进入本次招聘后续阶段。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表》。除按有关规定应当场或当日复检确认的项目外,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聘岗位主管部门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体检报告为准。复审结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察,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日常学习工作情况、有无需要回避等。考察后,根据事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考察人员。
检查要坚持“人人必查”原则,检查组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和检查留痕原则,严格检查考生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犯罪记录等,审查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注意通过现场检查、延伸检查、官网查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其中,学历、学位、信用状况等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法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creditchina.gov.cn)进行核实。检查结论不合格的,检查组要向被检查人说明理由。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要求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的资格。
七、宣传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及毕业时间、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执业)资格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8. 雇佣与薪酬
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拟聘用人员的,由招录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审批表》《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等,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批准。
对经批准录用人员,招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办理聘用手续,相关福利待遇按照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录用人员应当按规定进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因聘用人员或者与招聘工作相关的人员隐瞒有关情况,发现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聘用合同终止。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须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所有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在该岗位上聘用的人员在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前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是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录用办法’等6项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伪造的,应立即查验,未核实的,暂停聘用;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影响评审结果的虚假材料、信息,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考察的,应作出不合格考察结论,不予录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提供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违纪失信行为村官报名条件,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 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任何以招聘考试出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将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3.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如因自身原因未告知考生相关信息,或因通讯不畅导致考生未收到相关考试信息,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通知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察电话:023-52299189(区纪委监察组驻区委组织部)
咨询热线:023-52218661、52218617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及情况反映邮箱为:2522912065@qq.com(此邮箱不接受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