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整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了我院今年的调整方案。
1. 重大调整
专业代码
职称
学习方法
拟转学录取
人数
重测率
计划转入参与
重测次数
070301
无机化学
全职
18
1:1.2
22
070302
分析化学
全职
33
1:1.2
40
070303
有机化学
全职
四十八
1:1.2
58
070304
物理化学
全职
四十四
1:1.2
53
0703J1
新能源材料
全职
1:1.2
10
0703Z1
材料化学
全职
43
1:1.2
52
0703Z2
环境化学
全职
1:1.2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全职
1:1.2
081703
生物化工
全职
1:1.2
081704
应用化学
全职
1:1.2
100702
药剂学
全职
1:1.2
100704
药物分析
全职
1:1.2
100706
药理
全职
1:1.2
085601
材料工程
全职
二十五
1:1.2
三十
086002
制药工程
全职
1:1.2
*转入重考人数=录取人数×重考比例
二、调整条件及评选规则
1.基本要求
1.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院不接受具有同等学历要求的全日制各专业研究生转专业。
2.初审成绩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国家A类区域初审成绩的基本要求。
3.转专业应与首选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大类(不同学科大类学位授予专业可以在相应专业所属的一级学科内跨类别转专业)。
4.初试科目与转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一试题的初试科目应与转专业科目相同。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201英语(上)或204英语(下))且为统一考试科目的考生方可录取。如统一考试科目不同,初试参加统一英语(上)考试的考生可以转入英语(下)专业,反之则不行;参加统一数学(上)考试的考生可以转入数学(下)或数学(下)专业,参加统一数学(下)考试的考生可以转入数学(下)专业,反之则不行。 参加统考396《经济学、数学综合能力(农学)》的考生不能转入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专业。
(二)评选规则
1.化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插班生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我院化学学科需调整的专业有:无机化学(070301)、分析化学(070302)、有机化学(070303)、物理化学(070304)、新能源材料(0703J1)、材料化学(0703Z1)、环境化学(0703Z2)。
申请转学学生所报考专业应当与所报转专业相同或者相近。复试转学学生名单按以下规则确定:
第一优先:第一志愿院校为教育部公布的化学专业“双一流”建设第二批高校或“985”高校的申请者(详见教育部第二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和“985”高校名单)。对于报考我院同一专业的插班生,如第一志愿院校、专业完全相同且首考科目完全相同,则按考生首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复试名单。
第二优先:第一志愿院校为上述院校以外的其他高校的申请者。对于报考我院同一专业的插班生,若第一志愿院校、专业完全相同且第一考试科目完全相同,则将按照第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重考名单。
2.生物化工专业(081703)、应用化学专业(081704)学术型硕士插班生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申请转学学生所报考专业应当与所报转专业相同或者相近,复试转学学生名单按以下规则确定:
第一优先:第一志愿院校为教育部第二轮公布的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双一流大学、985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的申请者。对于报考我院同一专业的插班生,如第一志愿院校、专业完全相同且第一考核科目完全相同,则按考生第一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
第二优先:第一志愿院校为上述院校以外的其他高校的申请者。对于报考我院同一专业的插班生,若第一志愿院校、专业完全相同且第一考试科目完全相同,则将按照第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重考名单。
3.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080501)学术型硕士插班生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申请转学学生所报考专业应当与所报转专业相同或者相近,复试转学学生名单按以下规则确定:
第一优先:第一志愿院校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化学专业双一流大学或教育部公布的985高校的申请者。对于报考我院同一专业的插班生,如第一志愿院校、专业完全相同且第一考科目完全相同,则按第一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重考生名单。
第二优先:第一志愿院校为上述院校以外的其他高校的申请者。对于报考我院同一专业的插班生,若第一志愿院校、专业完全相同且第一考试科目完全相同,则将按照第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重考名单。
4.药学专业学位硕士插班生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我院药学学科需调整的专业有:药学(100702)、药物分析(100704)、药理学(100706)。
申请转学学生所报考专业应当与所报转专业相同或者相近,复试转学学生名单按以下规则确定:
第一优先:第一志愿学校为教育部公布的药学学科双一流建设第二轮高校或985高校或中国科学院大学的申请者。对于报考我院同一专业的插班生,如第一志愿学校、专业完全相同且首考科目完全相同,则按考生首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第二优先:第一志愿院校为上述院校以外的其他高校的申请者。对于报考我院同一专业的插班生,若第一志愿院校、专业完全相同且第一考试科目完全相同,则将按照第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重考名单。
5.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插班生复试名单确定细则(085601)
申请转学学生所报考专业应当与所报转专业相同或者相近,复试转学学生名单按以下规则确定:
第一优先:第一志愿院校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化学专业双一流大学或教育部公布的985高校的申请者。对于报考我院同一专业的插班生,如第一志愿院校、专业完全相同且第一考科目完全相同,则按第一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重考生名单。
第二优先:第一志愿院校为上述院校以外的其他高校的申请者。对于报考我院同一专业的插班生,若第一志愿院校、专业完全相同且第一考试科目完全相同,则将按照第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重考名单。
6.制药工程专业学位硕士转学复试名单确定细则(086002)
转学申请人所报专业应与制药工程、生物、医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课考试科目应与药学或制药工程相关。转学复试名单按以下规则确定:
第一优先:第一志愿学校为教育部公布的药学学科双一流建设第二轮高校或985高校或中国科学院大学的申请者。对于报考我院同一专业的插班生,如第一志愿学校、专业完全相同且首考科目完全相同,则按考生首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第二优先:第一志愿院校为上述院校以外的其他高校的申请者。对于报考我院同一专业的插班生,若第一志愿院校、专业完全相同且第一考试科目完全相同,则将按照第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重考名单。
3. 调整过程
符合我院转专业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转入我院有空缺专业重考,具体办法如下:
(一)我院所有转学均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转学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转学系统”)办理。所有转学考生须在转学系统开通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转学平台(网址:或),根据我院公布的空缺信息填写转学申请。我院转学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6日0时至4月6日14时,开通时间为14时。有意转学至我院的考生请在此时间范围内及时填写转学申请。
(二)我院将于4月6日14:00后在转学系统中正式开始受理转学申请,并对符合转学条件和转学系统中评选规则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8小时内回复是否参加复试,逾期不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非转学系统转学的考生,不予认可(教育部规定加分及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除外)。
(3)我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插班生名单,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我院转学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凡填写我院转学志愿的考生,锁定时间内我院不予办理转学志愿解锁,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录取意见,将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写其他志愿。
(五)如我院个别专业因插班生流失仍有空缺,我院将按照插班条件和选拔规则在插班系统备选人选库中继续选拔。
四、复审方式及时间
1、我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考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具体时间、地址及计划请关注我院复试公告及其他相关通知,提前做好准备。
(3)复试内容、录取办法及其他复试相关事宜详见《福州大学化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计划》。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由于插班生审核选拔需要一定时间,请考生填写插班意愿后耐心等待结果,不得随意更改插班学校、插班专业;如考生改变插班意愿而未能及时收到通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录取资格。
(二)通过复试的考生收到待审录取通知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福州大学研究生吧,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考生务必谨慎领取待审录取通知书,一经受理,我校将不再解锁。
(3)参加我校复试并获得waiting list机会的考生,有较小几率被我校录取,若在waiting期间申请其他调整并被拟录取福州大学研究生吧,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waiting list录取机会。
(四)校区指南。福州大学旗山校区详细地址为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考生可乘坐飞机、地铁、公交车等多种方式到达我校。如乘坐飞机到福州长乐机场,可乘坐机场大巴直达大学城;如乘坐火车到福州站,可乘坐地铁2号线到福州大学站;如乘坐公交车,有41路、48路、55路、95路、96路、168路等多条公交线路经过我校。
六、咨询电话及投诉渠道
1.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先生、侯先生,电话:0591-23533635;0591-22866147
电子邮箱:liuan@fzu.edu.cn,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甲熙楼415办公室。
(二)投诉渠道:
联系人:常先生,电话:0591-22866237,邮箱:ckck@fzu.edu.cn
地址: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嘉熙楼422办公室